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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5-00302 | |
发文字号:定政发〔2025〕2号 | 成文时间:2025-01-25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定襄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 发布日期:2025-01-27 |
时间:2025-01-27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巩固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我县15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附件:定襄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定襄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