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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7126 | |
发文字号:定政发〔2021〕13号 | 成文时间:2021-07-23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1-07-30 |
时间:2021-07-30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14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赋予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级行政管理权1880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县级行政管理权的承接和实施工作
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接好县政府赋予的管理事项,抓紧制定具体的承接和实施细则,认真梳理公布承接后的行政管理事项目录清单,并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配合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接好赋予的各项管理事项,防止出现政策执行梗阻现象,确保赋予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各项行政管理事项接得住、拿得稳、用得好。
二、进一步简化流程和优化服务
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为服务导向,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构建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并联办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验收的项目审批管理新模式,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附件:定襄县人民政府赋予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级行政管理权目录(共1880项)
定襄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