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5 10:59 大 中 小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推进排查清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准确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内容
全县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违规限制和隐性壁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三)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县域重复审批等。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线索征集
设置电话、邮件、现场等“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现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反映涉市场准入问题,对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进行线索征集。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主动公开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一)电话投诉渠道:0350-6022308
(二)电子邮箱投诉渠道:dxfgj@sina.com
三、处理回应
真诚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反馈相关问题,对于收到反映的情况,县发改局将立即研究甄别、调查核实、推动解决,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对成因复杂、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建立工作台账,积极推动整改到位;对涉及国家层面规定或多个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县发改局将按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解决。办理结果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向投诉人反馈。
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