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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小微企业成长的营商环境研究

 时间:2022-11-25 20:31       大    中    小     

   摘要:小微企业是促我国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营商环境是决定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在优良的营商环境里,小微企业才能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本文通过研究当前辽宁省某市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现状以及该市小微企业目前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结合问卷调查结果选取合适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该市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基于评价结果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政策性建议,以稳定该市目前的营商环境,促进该市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小微企业由于其独特的优势,在各国经济发展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陆家嘴论坛”中,给出如下数据:我国小微企业法人数量达到2000万,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6000万,占整个市场主体的90%,小微企业对社会就业的贡献值高达80%,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值高达60%,同时知识产权占比高达70%。因此,各国、各地方政府毫无例外都对本土的小微企业发展给予大量的支持。政府支持的方式与途径不一而足,其中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地区能够吸引多少的招商引资直接取决于营商环境的优劣。与此同时,营商环境的优劣也对该区域内经营企业的发展有直接影响,最终影响到此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 

  新常态下,东北地区经济下行,面临着资本、人才等流失的问题。辽宁省某市作为辽宁省第三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钢铁工业基地、辽中南重要的中心城市,肩负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艰巨任务。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更进一步振兴东北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条就是“将营商环境的优化作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小微企业作为改善该市社会就业结构的主力军,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其经济发展的健康状况。因此,目前该市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本文结合该市的实际情况,通过构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评析当前形势下该市小微企业成长的营商环境水平,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01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评价 

  1.1市场环境 

  所有企业都只有在市场环境下才能生存。小微企业因其规模不大,承受经营风险的能力不强,与其他类型企业相比较而言,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近年来,辽宁省某市大力破除企业投资限制障碍,实行国家颁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基本落实“非禁即入”制度,对小微企业在此过程中设置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进行消除。但目前只是初见成效,仍需继续推进;目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有待完善,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不少被调查者也表示自己所处的行业中并未实现良性竞争,在竞争过程中依然存在为了得到更多的市场资源和利益,或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维护而对市场中其他相似企业采取例如争斗、排斥等对抗性行为;拓展发展空间无论对一个企业还是一个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而该市小微企业在本行业中虽然具有发展潜力,但仍不够理想。 

  1.2 政务环境 

  政务环境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政府当局对小微企业各方面的支持,也能够反映出对这些支持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小微企业的发展不仅与全体员工的努力密不可分,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日益发展的经济环境下,辽宁省某市逐渐重视起政务环境对营商环境的影响,该市在全省率先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出台关于完善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从而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则,组织拟定相关地区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实现《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努力为该市企业的发展营造出一个健康的营商环境。通过上述举措,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该市营商环境的政策落实和行政执法的公正情况,但目前仍存在部分政府人员服务意识缺乏、消极应对、态度懒散等问题,这严重阻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采取一定措施,监督政府人员的作风问题,更进一步提高政府人员的素质,为该市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1.3法律环境 

  营造一个优良的法律环境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法律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营商环境的质量,同时还为影响营商环境的其他因素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法律是政府为小微企业的成长提供最基本的合法权益的最佳手段。一个地区的发展能否得到很好的保障,在于这个地区的法律是否足够健全。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流动变化大、市场淘汰率高等,在其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歧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法律给予其保障。因此,现在迫切地需要制定一项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免其后顾之忧,让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平等对待、法律的保护。小微企业的财产权属、登记管理等程序的规范化、合法化、明确化都要依靠法律的支撑,且法律能够使得扶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彻底落实,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总的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从法律上使小微企业经营变得更加合法化、明确化。近年来,该市开始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先后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还是需要继续完善并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1.4融资环境 

  融资环境因能反映一个地区小微企业获得货币资金的困难程度,成为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但是我国的金融环境情况较为复杂。从传统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角度来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逐渐演变成了整个行业的常态,企业进行融资的渠道不断变窄,能够得到融资的机会也在不断减少。最主要的原因是该市的银企双方信息并不对称,借贷双方的匹配度也是比较低的。小微企业的融资便捷度取决于是否具有完善的担保机制以及信用风险评估机制,这些都或多或少反映出该地区当下经济环境的基本状况。但是,如今信用担保体系的健全程度和完善程度还远远不够,有一部分企业与财务相关的信息保密性较差,且并不规范,还不够公开透明;而且企业的有效抵押物不足以进行融资;个别地区信用环境较差,并没有形成契约意识,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缺乏整体设计和系统推动等原因,导致很多小微企业距离银行贷款融资的信用评价等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1.5社会服务环境 

  社会服务环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政府提供的服务和社会各界提供的服务。在政府的基本职能中,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供给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非常大。该市的优化营商环境80条中明确提到,争取2020年12月底,实现水、电、气、数字电视过“立”户与不动产登记联动办理;与此同时,设立以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水、电、气、数字电视过户集成服务平台;并将供水、燃气接入流程进行优化整合,缩短办理时间,精简申请步骤。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企业会经常利用网络进行经营活动,该市在社会化服务建设方面的现实状况表明,该市对信息和网络服务一直保持大力支持的态度。目前小微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尚未完善,急缺高技能创新性人才,而且企业从当地获得有关教育培训服务的支持有些困难,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较为不利。社会各界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中介服务等方面,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咨询和中介机构也是非常重要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该市目前的法律、会计、税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处于刚起步阶段,还不够完善。 

  02促进小微企业成长的营商环境优化建议 

  2.1市场环境方面的建议 

  第一,打破市场准入壁垒。对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行完善,使得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享有平等的准入权。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发展,使其更具有灵活性。对于垄断行业,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扩大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进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简化相关步骤,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第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在该市、县级政府全面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严厉打击所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为。要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小微企业在权利、机会等方面享有公平待遇,在政府采购、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资质许可、资金投向、标准制定、项目申报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同等的待遇,让小微企业在市场环境中不会再受到任何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阻碍,努力营造平等、公正的市场环境。第三,加强信用建设。在市场经济建设中,信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屏障。所以应该加强政府的诚信建设,从而推动该市的市场化发展进程。首先应该加强对政府部门的信用建设,政府信用在市场发展过程中起带头作用,应该完善政府部门信用机制,对于所给出的承诺要及时兑现。其次应该加强建设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相关大数据平台,营造一个守信用的市场环境,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2政务服务方面的建议 

  第一,该市政府应进一步推动并落实“放管服”改革,利用政府“有形之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事务的管理,大幅精简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间。第二,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升现有政府管理职能的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政务的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精简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多证合一”的模式,实现“网上办理”或“最多跑一次”。同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等,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第三,全力服务该市重点项目及纳税小微企业,开展“项目服务年”活动。督办服务惠企政策落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并持续跟踪企业转型升级,及时协调解决有关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企业的发展问题,构建全方位保障网积极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 

  2.3法制建设方面的建议 

  第一,完善市场领域法律制度。加快修订《专利法》《反垄断法》等律法规定。参照最新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体系的建立。对相应执法程序进行完善,并规范相关执法行为,使得营商环境的主体受到充分的保护。第二,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市场监管部门的重心应放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加强对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的方便程度进行改革。第三,重视市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建设。应该对全国通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完善,归集共享各涉企机构的信息,针对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的企业设立完善的相关信息体系,并建立相对应的信用修复制度。完全做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相结合,让守法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违法企业在各方面都受到限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4融资服务方面的建议 

  第一,打造该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为该市小微企业搭建一个线上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从实体平台跨越到网上平台再跨越到移动互联平台。并且加快建设政策优惠贷款平台、政府采购贷平台、城乡担保平台,推进其尽快投入使用并实现互联互通。加快建设综合性金融服务网络平台,并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在互联网中对接,使得融资需求和金融产品能够迅速匹配,进而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第二,加强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设立面向小微企业的机构,专门对其服务,并对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监督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针对银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经营问题进行相应整顿,清理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扩大小微企业收费减免范围。第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等措施,为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高金融服务的办事效率。围绕创新还款以及担保方式、提高发放贷款效率、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方面,引导银行开发适用于小微企业需求的相关的金融产品和融资平台。通过这些措施缓解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资金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具实用性的金融服务。第四,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为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应该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方式的作用,为其发展提供便利,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与此同时应该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调整针对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规模。并且鼓励各种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适当加大对其的资金支持力度和贷款风险补偿力度。 

  2.5社会服务方面的建议第一,增强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平台积极推动就业精准服务,使平台与居民信息库、政策法规库、企业招聘信息库等信息平台之间相互连通,达到资源精准匹配的效果;进一步放宽落户渠道和年龄限制,吸引不同层次人才落户;加深与校企合作,培养复合型实用人才,积极引导各高校整合校内外资源,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平台。第二,健全小微企业培训服务机制。加大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以确保小微企业企业主和员工能够顺利地进行培训,着重培养企业主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管理技能、员工的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第三,重视咨询服务方面的建设。该市市政府应为小微企业发展开设一些便于小微企业在市场开发、管理等各方面获得咨询帮助的服务单位;政府可以组织当地研究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开设非盈利小微企业咨询团,给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专项咨询服务,例如统计技术、财务管理分析、质量认证等;建立企业孵化器,为小微企业的成长提供便利服务,例如产品营销策划,代办专利申请,进行法律、财会、市场、经营管理与专业性技术等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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