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定襄县司法局关于向社会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23-03-31 09:25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和“定襄法兰”“定襄雕刻”专业镇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定襄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的开展监督工作; 

  (三)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敢于依据职责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年龄为30至65周岁,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能胜任正常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聘任对象及方式 

  (一)政法系统及其他行政执法系统的退休人员;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区工作者、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员。 

  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三、监督员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以及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依法对全县范围内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五)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履行情况,反映群众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意见建议; 

  (六)承担县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属于志愿活动,聘期三年,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收回聘书。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有意参与此项工作者,请自行下载《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xxyfzxb@163.com),纸质版送至定襄县司法局法治办。 

  (二)审查 

  定襄县司法局将组成评审组,通过审查申报材料、面试、根据需要走访了解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对拟聘人选将通过县政府网站、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评审组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定襄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颁发聘书。 

  联系人:侯利峰  苏钰婷 

  联系电话:0350-6028573 

  电子邮箱:dxxyfzxb@163.com 

    

  附件:《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定襄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3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