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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20 22:34       大    中    小     

  定襄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编制完成。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应急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这对我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事故救援、培训演练、综合保障等方面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应急管理部修正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应第2号),进一步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同时,通过总结近年来全和我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对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了警示,突出事前预防的重要性和事中应对的可操作性,强化善后处置的规范性,确保预案能够满足我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相适应。  

  二、修订过程  

  今年应急局在深入开展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调研企业、听取专家意见建议,结合上位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最新要求,完成了修订初稿。1210日以来,应急局征求了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预案的发布稿。  

  三、主要内容解读  

  定襄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分八个章节。本次修订结合机构改革对应急管理的最新要求、上位法律法规以及定襄县实际,本着提高预案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对原预案在结构上进行调整,在内容上进行完善,更贴近实际风险应对工作需求。  

  (一)总则。修订后总则包含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共五个小节。一是补充完善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丰富编制依据;二是结合全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展,进一步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三是补充事故分级章节,提炼精简工作原则。  

  (二)定襄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根据政府办公室2019年印发的《关于建立定襄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工信局局长应急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副指挥长。预案中还明确,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风险防控。明确了应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行政区内安全风险,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检查执法,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监测和预警。一是精简语言,调整本章表述顺序,将“信息报告”内容调整至“应急处置与救援”章节;二是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派出机构两层主体责任,补充整合预防和监测内容,突出相关工作的衔接性;三是修订预警信息发布的有关要求。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修订后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章节分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三部分。一是理顺章节顺序,整合内容。二是明确了事故发生单位和级人民政府的先期处置职责。三是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将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级,并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启动后的应急工作职责。四是明确了不同响应级别启动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条件与责任人。  

  (六)应急保障。从救援力量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对应急保障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七)后期处置。分为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两块内容。一是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等善后工作提出要求;二是细化了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的内容。  

  (八)附则。主要明确编制、解释、实施主体。 

 

政策解读:《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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