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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农业生产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时间:2021-09-08 11:30       大    中    小     

  一、项目目标

  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拓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域,开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新途径,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晋农办经发[2021]191号《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的通知》精神。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2021年补助主导产业品种为玉米,补助关键环节为耕地深翻及秸秆还田;补助对象为定襄县范围内具有一定托管生产服务规模、服务能力较强能力的且具有农业机械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托管服务组织;补助标准为每亩28元。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8个乡镇;全县耕地深翻及秸秆还田任务3万亩。时间节点:2021年8月底完成全县实施方案编制,9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主体既托管服务实施单位遴选,作业机车全部安装监测传感器,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2021年11月底完成服务任务,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和总结,项目资料整理归档,拨付补助资金。

  (二)标准

  1.托管服务组织标准

  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应具备: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

  (2)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一年以上并有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的协议合同。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五台以上(农机手必须有驾驶证)以及其他服务能力。

  (6)作业车辆安装监测传感器。

  (7)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2.服务标准

  (1)深:深度达到25厘米以上。

  (2)平:地表平坦,耕深一致。

  (3)透:开墒无生埂,碎土均匀。

  (4)直:开墒要直,耕幅一致。

  (5)齐: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

  (6)无:无重耕、无漏耕、无斜子、无三角。

  (7)小:墒沟小、伏脊小。

  (8)全:所有秸秆全部进行粉碎后深翻到土壤内。

  (9)每块地必须进行开沟、倒墒、合墒。

  (三)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1.资格审核:项目服务单位确定农机作业人员后,由托管办对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进行资格审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上岗作业,作业车辆必须经过农机部门审验审核,发动机功率在120马力以上,购买有翻转犁。由托管办审核合格后,服务单位与作业人员签订作业合同。

  2.安装监测传感器 聘请具有物联网运营资格的单位对所有作业车辆安装监测传感器,建立系统平台,作为确认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的考核补助依据,并对作业地点进行监控。

  3.项目实施管理 托管服务单位按照签订的项目作业地点地块组织农机作业人员作业。每个乡镇分管领导为当地项目负责人,负责本乡镇项目的组织实施,农机站站长具体负责农机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把控作业质量,每个项目村着一名村委干部跟随作业车辆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作业地点。

  (五)检查验收。每个村服务任务完成后,由作业人员负责填写服务质量合格认定书。认定书程序为村跟随作业车辆村委干部填写服务面积、服务质量并签名,村委主任签字、乡镇农机站站长签字、乡镇分管领导签字。服务面积、作业深度由监测传感器系统确定。

  (六)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面积、作业深度按照传感器提供的数据确定,服务质量由服务单位提交托管办的服务质量合格认定书确认合格。农业农村局根据传感器、质量合格认定书确定补助金额,汇总后报送财政局审核予以资金拨付。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县项目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晋农财〔2021〕25号《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组织进行绩效考评,对我县整体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与不足,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附件l),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工作。同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和组织督查考核等工作。项目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县财政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包括工作人员检查督促差旅费,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进村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和完善政策措施等费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相关文件: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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