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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襄县生态环境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解读材料

 时间:2021-07-01 23:02       大    中    小     

  近日,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定襄县生态环境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为联合打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供途径。

  一、文件出台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划出红线、守住底线,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零容忍”,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标准保护。

  二、目标任务

  全力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和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内容。进一步扣紧压实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凡发生破坏山体、违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房)、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二)信息收集。接受群众关于对破坏山体、违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房)、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损坏森林(草原)以及散煤管控、扬尘治理等影响环境质量问题的举报;信息采集组进行环境保护问题信息暗访,主动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转交各相关职能部门或乡镇进行核查整改。

  (三)查纠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移交,相关责任单位要摸透问题根源,实事求是对待问题,不回避,不敷衍,认认真真、踏踏实实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立查立纠,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将进行联合执法。

  (四)追责问责。对查纠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不承担应尽职责,造成严重生态环境保护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定襄县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亚静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卢维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红兵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郭会军  政府副县长

  张晓峰  县人民法院院长

  韩卫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组  员:郭小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卢  帽  县住建局局长

  周铁飞  忻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定襄分局局长

  曾述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志平  县法院副院长

  赵世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管  军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张剑毅  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邢世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樊俊伟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任由管军同志兼任。

  四、适用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相关文件: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生态环境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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