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1 21:50 大 中 小
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贯彻落实好《忻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示范)区规划审批、土地报批供应和规划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忻办字〔2021〕33号)和《忻州市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20〕143号)文件精神。
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主要内容:将规划选址、规划条件、方案审查、土地报批、土地供应、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全部赋权开发区履行,现决定将47项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职能的权力事项赋权到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
适用对象: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附件名称:县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由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承接26项,开发区执法局承接21项)
解读机关: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