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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解读材料

 时间:2021-03-31 08:24       大    中    小     

  为深刻吸取我省“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积极推进四办法一标准落实。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加强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农村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四办法一标准”规定落地见效,坚决杜绝农村房屋建筑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0]117号)已于2021年2月1日起实行,其主要内容为五章,三十四条。

  相关文件: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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