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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1542 | |
发文字号:定政通〔2024〕4号 | 成文时间:2024-05-06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沿清水河、滹沱河(G239线)路段禁止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日期:2024-05-13 |
时间:2024-05-13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
为有效预防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及其他引发河流污染,切实保护我县境内清水河、滹沱河水质安全,保护流域内人畜饮水安全,防止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在以下路段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禁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
国道正阳线(G239)807km+225m—825km+885m(全长18.66公里),因该路段临近河流点段较多,所以全线禁止危险、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
二、绕行路线
去往阳泉市、河北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从原平市、忻府区分流,绕行二广高速或国道108线从繁峙、太原方向出境。
三、温馨提示
(一)因生产、生活所需,必须进入上述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地点方可通行。
(二)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因禁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定襄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