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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0574 | |
发文字号:定政通〔2023〕4号 | 成文时间:2023-03-07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载货汽车驶入建成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日期:2023-03-14 |
时间:2023-03-14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
为保障我县建成区配送货车通行秩序,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生活物资流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与《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晋公通字﹝2022﹞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城区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对货车通行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道路范围
1.忻河铁路以北建成区道路
解放街、新开路、忻阜路、定东路、康乐街、西城路含所有巷、街道;
2.忻河铁路以南建成区道路
待阳路、晋昌大街、牧马河大街、文化路、忻宏路含所
有巷、街道;
3.忻定大道(智村至高架桥);
4.庄力工业园区所有道路。
二、管控措施
1.轻、微型封闭式货车、普通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且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行全天通行;
2.重、中型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仓栅式货车、重、中型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3.商砼车、危化品运输车全天禁止通行。
4.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三、限行区域
东至东外环(不包含东外环),西至西外环(不包含西外环),南至南外环(不包含南外环),北至北外环(不包含北外环)。
四、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码申领规定
1.城市生产、生活运输车辆(包括公共事业单位车辆、瓜果、蔬菜、生鲜、食品、物流配送),可通过“交管 12123”App --机动车业务--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请城市通行码--通行时段--通行线路--上传通行码材料--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用户点击“交管 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首页,点击查看已核发的货车电子通行码信息,持电子通行码车辆进入市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2.办理通行码业务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
3.申请办理通行码时,必须保证各项注册信息及申办材料真实有效,个人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或者部门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进行申请。如存在盗用他人信息、恶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继续根据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
2.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严格执行。
3.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4.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路段的货运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通行证。
本通告自2023年3月8日起实施,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之前已发布的载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定襄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