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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政办函〔2024〕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定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定襄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正式印发,请认真对照,全力抓好落实。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
为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切实维护全国市场准入的统一性,制定本工作推进机制。
一、严格执行全国市场准入“一张清单”制度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不得在准入环节违规设立其他审批条件,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及时征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意见,向省市有关部门反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建议。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增强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提升企业开办网上服务能力、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拓宽“一件事”办理领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大优惠政策兑现力度、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科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局参加)
二、规范审批机制
1.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与许可准入事项,完善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依照法定程序逐步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并做好落实衔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2.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避免出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实际审批“两张皮”。
3.深化“一网通办”“全通办”“证照分离”,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实现网上可办和全程网办,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参加)
三、完善商事登记制度
1.落实“先照后证”制度,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以自主自治、信用承诺、公示确认、便捷高效为原则,推动商事登记从“主观许可”向“客观确认”转变。
2.及时更新制定登记材料,在登记程序中只保留必要的环节,制作简洁明了的登记程序模板来方便群众办理,降低企业登记门槛和经营成本。不断推进登记主体自主申报、不断简化登记材料、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化水平、放宽市场主体场地限制、完善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形成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市场局、县工科局配合)
四、健全信用信息机制
依托“信用中国”平台、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忻州),每月按时将本单位所产生的“双公示”数据上传、生成信息台账,保证行政决定文书号要连续,因简易程序处罚、行政处罚被撤销、行政未被许可、处罚不应公示等原因未上报的数据,需在台账中备注说明。行政决定文书号不连续,需提供情况说明。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政务公开机制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查询的便捷性。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激励惩戒机制
1.构建守信激励机制。加强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奖励,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信用状况好的企业或个人,而信用状况差的企业或个人处于劣势。
2.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市场主体未按期履行承诺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撤销原行政许可,并将其失信行为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责任单位:县市场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七、建立清理排查机制
1.追溯回访机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办理“好差评”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制度,推动市场准入负面许可准入事项“一事一评”,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可预期性,使市场准入办理工作有据可依、有源可溯。
2.问题清查工作机制。建立排查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做到排查发现一起,推动解决一起。每年组织开展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和违规制定的其他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应立即研究甄别、调查核实、迅速解决。
3.投诉举报机制。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结果、“互联网+”、12345热线、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对掌握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案例进行归集,对违规事实清晰或已查实的案例线索进行上报,送县发改局进行汇总,接受社会反映的市场准入壁垒问题。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局参加)
八、建立整改回应机制
持续深入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和集中清理工作,建立覆盖全县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健全处理回应机制。重点对以下几方面抓紧清理整改:
一是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的许可事项。二是对于已放开行政审批的行业领域,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造成行业垄断,导致其他市场主体难以公平准入的。三是对于部分风险性较高、监管难度大的行业领域,有关主管部门长时间无故不予审批的。四是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发展,以行政手段干预设置准入门槛限制外地企业公平准入的。五是行政审批互为前置或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的。六是部分承诺制审批事项缺乏公开透明的核准标准和审批要求的。七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的。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或其他类似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按季度对各部门排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围绕上述8个重点方面开展排查。
按照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及建立健全排查清理长效机制有关工作部署,对照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和借鉴提升,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主动建设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工科局、县教体局、县市场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参加)
附件:1.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县级部门协作机制
2.典型案例线索核查处理“0137”工作制度(试行)
3.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县级部门协作机制
第一条 为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中加强县级部门协调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地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县级部门协作机制。
第二条 部门协作机制主要针对我县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查工作中,需要县级部门层面协同推动落实和协调解决的重点工作、事项和问题。
第三条 根据“0137”工作制度和协作工作需要,由接收到移交线索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线索涉及的相关部门,确定部门协作的主要任务、协办时限、职责分工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或发征询函等形式予以明确。
第四条 开展部门协作可采取联合调查、集中排查、重点督办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做好县级部门协作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主管部门及协作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同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推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协作机制。
附件2
典型案例线索核查处理“0137”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做好国家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移交线索核查处理工作,特制订“0137”专项工作制度,即以问题案例动态清零为目标,实行线索核查处理“一日移交、三日核查、七日整改”。
第二条 对国家、省归集经市转送我县的问题线索,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一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乡(镇)或县直部门(以下简称主管单位)。
第三条 主管单位接收移交线索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落实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并开展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检查情况。
第四条 责任单位原则上应在七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按程序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因情况复杂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主管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经报请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按要求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五条 主管单位和责任单位报送的自查清理和整改情况,应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和完整印证材料。
第六条 在线索核查整改工作中推诿、敷行、拖延,造成整改不及时,影响上报进展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向县政府报告,按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附件3
定襄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县开展山西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全面领导,现成立定襄县开展山西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武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宋华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建功 县政府办副主任、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晓明 县发改局局长
杨晓光 县工科局局长
兰茂林 县市场局局长
兰利星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胡贵平 县教体局局长
王辰君 县民政局局长
郭慧丽 县财政局局长
候艳君 县人社局局长
徐树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津健 县住建局局长
霍培新 县水利局局长
李永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灯芳 县文旅局局长
魏有旺 县卫健局局长
牛水仙 县统计局局长
张素峰 县能源局局长
韩文杰 县交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周铁飞 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局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乔娟,副主任闫高赟,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开展山西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相关工作。李晶、李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