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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定襄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定襄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办发〔2013〕73号)等法规和《忻州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定襄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3年,全县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汛期强降雨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组织群众临时避险2次42户86人。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24年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今年汛期,我县降水总体偏多,气温偏高。降水量在260~390毫米之间,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夏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1℃,高温天气接近常年至略偏多,盛夏期间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和季节干旱,连续大范围降水或局地暴雨的发生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据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预测,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会同县自然资源局4月上旬排查情况,预计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概率比2023年会有所增加,尤其在盆地地带滹沱河沿岸和东部黄土丘陵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为严重。 

  三、2024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及高发区域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县气象局2024年气候预测成果和山西省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与降水气温关系的分析研究成果,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一是3-5月土体解冻期,二是汛期6-9月份。 

  3-5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内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春季发生地质灾害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有关系,与降水的关系不明显。 

  汛期6-9月份。预测这一时期降水量占年降水总量的80%左右,降水量有可能介于250-360毫米之间。若这些降水量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出现一个地区、一个时段内连续大范围降水或局地暴雨不断发生,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因此,冰雪消融期及主汛期是全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具体地段和地质灾害类型包括:正阳线、定砂线、七岩山风景区和山区乡村公路沿线发生崩塌(滚石、落石)、滑坡;盆地区滹沱河沿岸村庄高陡斜坡地段崩塌,如西社村、北社东村、北社西村、戎家庄村、南庄村和河边三村等地。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一)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点) 

  1.正阳线、定砂线、七岩山风景区、南王乡东霍村泥石流沟和山区乡村公路沿线 

  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滚石、落石)、泥石流。 

  2.滹沱河沿岸 

  以盆地区为主,东北部山区分布零星。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黄土崩塌。重点地点包括北社村、河边三村、咀子村、南庄村和戎家庄村。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地点 

  1.继成村村口崩塌 

  由于继成村通村道路沿线连续分布不稳定斜坡,且沟谷高陡,遇降雨时极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一旦灾害发生,道路被灾害体掩埋,对救援将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2.北社东、北社西村高陡斜坡地带崩塌 

  北社东、北社西村很多民房位于高陡斜坡下方和斜坡顶部边缘,一旦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将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河边三村黄土崩塌 

  河边三村一处民房位于取土形成的高陡斜坡上方,且民房位于斜坡顶部边缘,该处随时有发生崩塌造成民房随之坠落的危险,预计年底前完成搬迁避让工作。 

  4.河边镇南庄小学老校址崩塌 

  南庄小学老校址西部为一卵石不稳定高陡边坡,由于切坡、风化和冲刷作用,坡体多出现内凹现象,上方房屋已出现少量悬空现象,崩塌一旦发生,房屋势必严重受损,甚至整体坠落。 

  5.正阳线、定砂线崩塌(落石、滚石) 

  两条公路基本是在基岩山区切坡建成,几乎全线为高陡斜坡,局部路段为悬崖,切坡造成岩体完整性变差,发生局部崩塌、落石、滚石的危险性大。 

  6.河边镇戎家庄村南侧崩塌 

  崩塌隐患岩体位于岩质斜坡下部,为村民采石形成,距斜坡底部民房斜距约30米。岩体已形成临空面,部分岩体甚至有较明显凸出。前部有多组裂隙发育,判断在自然重力、冻融、振动和降水等条件下均可能在短期内发生崩塌灾害,而且一旦发生崩塌,会引起后方岩体松动,造成连续崩塌,甚至扰动后方斜坡上的孤石引起孤石滚动。岩块会以强大动能发生急速滚动,并在斜坡边坡护墙顶部发生跳跃,危及民房和村民安全。 

  7.受禄乡贾家庄村东北抽水井处地面塌陷 

  贾家庄村东北侧有深水井一眼,由于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地表塌陷变形。塌陷至今仍在持续,水井中心位置下沉最为严重,下降约1m,房屋拐角处下降约0.3m,周围部分房屋、路面有裂缝(走向270°,90°,宽0.5-6cm,延伸长度2-5m)。威胁抽水周围居民及财产安全。 

  8.南王乡七岩山风景区崩塌 

  七岩山风景区内有8处危岩体,坡体为人工碳酸盐斜向斜坡,为景区修建过程中道路修建切坡形成。坡体表现有变形迹象,在风化、强震、强降雨等条件下易失稳变形,形成崩塌,威胁下部景区设施及游人、工作人员安全。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地点 

  包括东部丘陵区的8条小型泥石流沟谷、东北部需重点防治以外的几处不稳定斜坡和崩塌、盆地区滹沱河沿岸需重点防治以外的几处不稳定斜坡和崩塌。 

  (四)重点预防地段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段为人口密集和重要工程建设的地区,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威胁人口,确定本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区、段)包括规模大、威胁人口50人以上、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处,东霍村、北社东、北社西村和七岩山风景区崩塌。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县、乡镇政府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工作,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巩固提高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健全防治制度,夯实“四个体系”建设。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继续完善和巩固提高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增强县、乡、村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技术支撑单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要对照高标准“十有县”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有关乡镇在4月底前将“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发放到位,并签订防治责任书。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乡(镇)、村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对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目前仍处于缓慢变形或局部变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要积极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应急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强化县政府的领导主体责任和实施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相结合,严格搬迁底线原则,做到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积极探索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搬迁工程。今年6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河边镇3户地质灾害搬迁验收工作。 

  2.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各乡(镇)要抓住省级开展地质灾害详查和全市开展的创建绿色矿山的有利时机,全面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快危害大、影响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工程进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年底前完成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全县通联、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应急、自然资源、水利、交通、气象可视会商和信息共享,引导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向实时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县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落实技术支撑单位,签订协议、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各乡(镇)要在汛期前完成《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帮助组织好以乡镇、成员单位、村庄、厂矿、学校为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修以及演练工作,县级演练不少于1次,重要隐患点避险演练不少于3次。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定襄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组织技术支撑队伍和防治专家做好隐患排查指导和防灾法规与防灾技术知识的科普工作,对农村监测员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员进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指导,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审查认定工作。重视农民建房选址的防灾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集中建房的,应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散的个体建房可用填评估表形式来开展评估。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灾责任,打牢防治基础。 

  建立健全县委、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进一步准确定位,明晰职责,强化责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工作部署落实到乡、村,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把防治措施落实到点。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研判灾害趋势,制定年度方案。 

  年初,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气象、交通、水利、应急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分析全年雨情,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                      

  (三)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定襄县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定地灾办发〔2024〕1号)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是有高陡斜坡分布的城市人口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位人口集中分布区、各类矿山工业场地、露天采场、排土场及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逐点落实已知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单位和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各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中进行危险性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防治,防止造成新的地质灾害。汛期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四)宣传演练并重,提高快反能力。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照《定襄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定地灾办发〔2024〕3号),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在汛期来临前,要完成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同时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临灾识别、监测方法、避灾线路等专业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制定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将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 

  (五)坚持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的防治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进一步运用手机、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给予监测人必要的经济补助,严把监测人员质量关,强化自然资源、应急、气象、交通、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提高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 

  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等手段,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要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学校、新建村庄及厂矿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临时居住区安全选址,必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务必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安全。 

  (六)实行部门联动,加强县级地灾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行业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水利局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教育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汛期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县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八)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灾害治理。 

  县财政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对简易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治理力度;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监测预警预报平台,进一步做好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系统建设、灾情会商、灾情反馈、信息共享工作。 

  附件:1.定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定襄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一览表

 

政策解读:《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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