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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节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节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2024年节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县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为全面强化定襄县景区假日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全县区域及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平稳运行,为全县广大群众及来定游客创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向外界充分显现定襄风情及定襄精神。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假日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假日期间景区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文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峰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李灯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魏有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晓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兰茂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铁飞  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局长 

  曾述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温永吉  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崔 峰  民俗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巩志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振华  县交警大队队长 

  赵 琪  县武警中队队长 

  高 青  县消防队队长 

  高 冉  县巡特警大队负责人 

  张 磊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各乡镇乡镇长、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旅局,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假日期间景区服务保障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巩志平兼任。(办公室电话:0350-6028478)  

  (二)部门职责   

  1.县公安局 

  对景区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情况进行监管;加强景区周边社会面控制,打击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刑事类案件;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 

  (1)交警队:每天安排人员做好各景区外围的交通疏导,及时查处违章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时做好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保障景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 

  (2)巡特警:节假日期间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各景区区域内巡逻,防范,控制,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3)各乡镇派出所:每逢节假日期间在各景区每天安排工作专人负责辖区治安稳定工作。 

  2.县文旅局   

  (1)依法监督指导景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业务方面管理、指导工作;(2)及时处理涉及景区的旅游投诉,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及时处理假日期间涉及景区的消费投诉,做好投诉调解和维权工作,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2)每逢节假日安排专人依法加强对各景区及周边商户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4.县应急管理局 

  (1)督促单位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景区安全运行;(2)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落实,做好节日服务保障工作;(3)向领导小组汇报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4)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5.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做好景区医务室常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护、使用工作;(2)统筹协调医务人员和应急车辆,负责景区突发事件处置,做好医疗保障和突发事件的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护送医院治疗。 

  6.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统筹指挥、协调、调度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7.民俗旅游发展中心 

  按照工作职责,指导所辖景区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日常运行等工作,具体包括:(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类安全预案和安全演练,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假日期间景区安全运营;(2)做好景区内停车场车辆引导和疏导工作,确保车辆畅通,做好景区内游客安全等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3)在景区内主要展区安排专人进行看护,及时做好客流高峰期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4)加强景区内重点区域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5)遇有突发事件,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及时应对,妥善处置;(6)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景区运营接待信息,并做好职能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 

  8.武警中队 

  假期期间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在各景区负责景区各种突发事件处置,维护安全稳定。 

  9.消防队 

  (1)定期对景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景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2)假期期间每天安排消防人员在各景区做好火灾预防处置工作; 

  10.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同并督促景区做好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及周边安全稳定防控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及时处置属地内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保障工作;(2)治理景区周边非法广告牌和非法小广告,做好景区周边以及乡(镇)区域内通往景区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3)维护景区周边环境秩序,治理景区周边道路两侧、景区门口等处的流动商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经营秩序。做好乡(镇)区域内旅游经营商户的服务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4)各乡镇每逢假期期间每天安排人员在景区入口、景区停车场、景区沿线等人员密集场所值守。 

  三、加大督查检查 

  为确保假日期间旅游服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在重大节假日分片对假日文旅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开展督查。 

  (一)督查方式 

  1.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各乡镇、景区假日文旅市场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2.现场查看。实地查看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等方面市场秩序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3.座谈交流。组织召开座谈会,与基层企业负责人交流,了解涉旅各环节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4.反馈安全隐患问题负面清单,并列出整改落实时限要求。 

  (二)督查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督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是否树牢安全理念,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规章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 

  2.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方面。督查各乡镇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文旅市场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3.抓好景区周边治理方面。督查有关部门治理辖区内“三场一站”周边“黑车”非法营运,“黄牛”喊站拉客,出租车不打表、拒载、途中甩客、拼客、绕道等欺客宰客行为。检查景区周边商贩占道经营、尾随兜售、强行拉客、诱导购物、“黑导”私自揽客讲解等乱象,住宿、餐饮企业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哄抬物价、毁约加价销售等价格欺诈行为,景区周边道路严重拥堵,停车位不足、游客等候摆渡车时间过长等问题。 

  4.景区游览管理方面。督查旅游景区按照规定核定承载量,并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检查旅游景区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服务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问题,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医疗室等便民配套设施是否运行正常,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特种设备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相关证书;景区内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探险、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或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等。 

  5.团队游客管理方面。督查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选择合格供应商、合作商,签订规范合同,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检查旅行社是否组织召开行前说明会,是否开展安全教育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检查导游是否存在欺骗、胁迫消费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情况 

  6.重点场所管理方面。督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单位以及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应急疏散、特种设备管理安全培训和演练。检查自有燃气供气设施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堵塞;督查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餐饮企业提升饮食卫生,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7.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方面。督查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检查演出主办方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安全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演员、演出内容以及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晋昌镇  神山乡  党群服务中心  

  组 长:亢志刚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组 员:张 磊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高鹏飞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第二组:河边镇  蒋村镇  南王乡 

  组 长:杨 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刘 彦  县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乔瑞峰  县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队队员 

  闫 杰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第三组:宏道镇  季庄镇  受禄乡 

  组 长:李 江  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组 员:闫 瑞  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张宏斌  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郭晓春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河边民俗博物馆、七岩山景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凤凰山省级旅游休闲度假区作为全县重点景区,对于提升本县旅游形象,促进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认真履职,保障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职,确保景区假日期间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同时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具体联系人报领导小组备案。 

  (三)服从指挥,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在服务保障期间,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立足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共同做好景区假日服务保障工作的合力。各督查组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对照督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政策解读:《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节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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