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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1343 | |
发文字号:定政办发〔2024〕4号 | 成文时间:2024-03-17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4-03-10 |
时间:2024-03-10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定襄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7日
定襄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重点县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动员部署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PM2.5等各项污染因子管控,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尽快见效,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大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围绕制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城乡联治,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胜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我县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退出后20名,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省、市下达的其他任务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研讨,县委、县政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并督促落实。健全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出台《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日汇报、周调度机制,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配合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二)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目标等相关要求,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此外,对工艺落后、规模偏小的新上项目不予审批,破解产业结构性污染。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审批局、县能源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治本攻坚。在法兰锻造产业寻求新突破,根据《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兰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山西省专业镇2024年工作要点》、《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忻州区2024年行动计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摸清锻造产业底数(有没有落后、限制类装备)、明确治理目标,按照“淘汰关停一批、做优做强一批”的原则,重点推进低效产能和高耗能落后设备淘汰,加快退出限制类产能。同步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求对锻造工序采取封闭或者半封闭措施;规模以上涉气企业(92户待定企业)要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按照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并加强监管。推动砖瓦行业深度治理,力争达到A级。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审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整治,推动工业园区环境品质和清洁生产水平提档升级。抓紧建立健全贯通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五)提升监测能力。根据省市统筹安排,完成8个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全覆盖任务。尽快扩大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面,提升非现场执法和穿透式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有关乡镇)
(六)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钢贸物流铁路运输专线和忻河铁路改线建设,力争县域内2024年清洁运输比例要达到60%,2025年达到 80%。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淘汰更新时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2024年预计更换30辆。同时,扎实推动绿色运输示范区建设,科学实施县城运输线路改线或货车绕行分流,对穿行县城建成区的运输通道实施绕行管控(绕行北外环、宏忻线等),同步优化车辆进出卡口,避开县城建成区或其他环境敏感区。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交警队)
(七)推动散煤治理。积极推动集中供热提质扩面和清洁能源替代,防止建成区散煤复燃;重点推动城乡结合部及建成区周边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程,今年站点周边一公里实现整体清零。科学合理保障洁净煤供应,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煤。对民用煤销售企业进行不定时煤质量抽查检验,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置。建成区设置4个散煤治理检查点。加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严禁散煤流入。对发现问题溯源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县能源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八)开展8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精细化管控。
1.工业企业污染管控
要进一步加大企业管控力度。对企业失效和低效的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排查监管,使用氧化法脱硝工艺的(约192套)力争10月底前更换为SCR或SNCR工艺,其他需要更换的及时更换,确保企业脱硝、脱硫、除尘、VOC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并达标排放;对企业偷排偷放和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惩严罚;特别是要加强对水发中玮(定襄)热力有限公司和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92户(待定)企业的监管。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以砖瓦、石料、石材加工、商砼等行业为重点,推进粉状、粒状等易起尘物料储存及输送过程密闭、封闭改造,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渣)等工艺环节及非封闭式炉窑,无法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进行作业的,应设置集气罩,根据废气排放特征确定集气罩安装位置、罩口面积、吸入风速等,确保应收尽收,并配套建设静电、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
(责任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乡镇)
结合差异化错峰生产,着力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修订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推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和精准管控。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乡镇)
2.扬尘污染管控
(1)道路扬尘污染管控
加强站点周边重点道路和扬尘较大路段及城区主次干道、平交道实行保洁循环作业,采取“机扫、湿扫、人工清扫保洁”的工作模式,确保道路无积尘。在不结冰和高温天气情况下加强湿扫、机扫等频次。背街小巷实行洒水和人工保洁作业, 路面、人行道、道牙、树根周围进行全面清扫,每天进行洒水降尘。全天 24 小时根据实际气象条件进行不间断作业,具体情况按照不同季节(春秋季、夏季、冬季)不同方案进行调整。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重点关注施工工地出入口周边路段、渣土运输路线、道路积尘路段、村庄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处,杜绝各种积尘死角。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2)工地扬尘污染管控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全过程喷雾降尘,实施湿法作业,周边围挡安装喷淋设施,裸露地面土方、散装物料全部使用不低于2000目密网苫盖或喷洒抑尘剂,进出工地车辆全部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对城区公共区域(含停车场)、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露地面,采取覆盖、绿化、喷洒抑尘剂或进行石子覆盖等其他固化防尘措施,减少起尘(集体土地裸土由所涉乡镇负责整治、国有土地裸土由县住建局负责整治、出让土地裸土由土地受让人或产权单位负责整治,国有裸露储备土地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整治)。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同时覆网防尘。物料堆场除覆盖外早晚各进行一次洒水,风力6级以上再强化一次洒水作业,保证不起尘、不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取得合格检测检验报告,排放须达到“GB36886-2018”Ⅲ类排放标准及以上,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道路施工工地,在开挖前应向县政府出具承诺书,承诺必须在挖开地面后完成施工的时间,并在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土石方作业同时采取湿法作业,边喷淋边施工,对裸露土方地面应苫盖到位,实时作业面应喷水保持不起扬尘,各类建筑垃圾不过夜堆放、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运输车辆扬尘管控
加大对城区及过境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未苫盖和沿途抛洒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加大对北外环沿线停车场的整治管控力度,依法取缔一批,整改整治一批,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市场局、县应急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晋昌镇)
3.道路交通污染管控
加强解放大街、北大街、文化路、利民街等主要街道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拥堵怠速现象,减少NO2排放。
(责任单位:交警队)
加强柴油车管控,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高排放车辆违规进入禁行区。开展柴油货车常态化联合执法。对县城内柴油货车排放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公路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加大尾气排放抽测、私拆三元催化装置以及冒黑烟车禁行的督查力度,形成常态化路检路查机制。重点用车单位全部按规范要求安装车辆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交警队)
及时对建成区、三环路破损路面进行摸排修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4.餐饮油烟污染管控
强化联合整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油烟管控。3月中旬,完成建成区内400余户餐饮经营户的排查;3月底,对产生油烟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运行、不维护清洗以及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店依法予以规范整治;6月—10月底,加大重点区域(站点附近)餐饮门店、火锅店、烧烤摊的检查频次,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店外设炉灶、流动经营等餐饮摊点,室内烧烤必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督促相关单位每30天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一次清洗,做好台账记录,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保障油烟污染问题不再反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市场局、县交通局)
5.露天焚烧污染管控
全县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荒草等各类产生烟尘的易燃物,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防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自2024年3月起,持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落实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6.喷涂行业污染管控
加大对重点区域内汽修、家具喷涂企业的排查检查力度,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部整改。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7.“散乱污”企业污染管控
排查全县各类“散乱污”企业,分类施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特别是要加强对县域内石雕行业的整治和监管。
(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市场局、县工信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
8.移动源污染管控
加强对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管。建立生态环境、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做到施工工地、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排放控制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倡议有条件的企业更换新能源机械设备。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杜绝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九)严格依法执法。统一环境执法尺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对环境问题形成“发现--移交--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及时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交警队、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委办督查室、政府办督查室、电视台)
四、保障措施
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是要把攻坚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加强调度、精准施策、合力攻坚。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抓落实。要深入分析研究影响因素,精准找出源头症结,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采取有效管用措施,从严从实加强监管,真刀真枪狠抓落实。三是要区别不同情况,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双随机检查、五大片区管控等手段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于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驻厂帮扶。四是要聚焦重点关键抓落实。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源头治污力度,注重攻坚效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中,尽快扭转我县空气质量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
附件:定襄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清单
附件
定襄县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任务 |
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 单位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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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组织领导 |
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研讨,县委、县政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并督促落实。健全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出台《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日汇报、周调度机制,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
2024年12月底 |
县委办、 政府办 |
冯志振、 卢帽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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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源头管控 |
严格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目标等相关要求,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此外,对工艺落后、规模偏小的新上项目不予审批,破解产业结构性污染。 |
2024年12月底 |
各乡(镇)党委、政府,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审批局、县能源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李守斌、 李晓明、 杨晓光、 吴建功、 张素峰、 周铁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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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治本攻坚 |
在法兰锻造产业寻求新突破,根据《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兰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山西省专业镇2024年工作要点》、《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忻州区2024年行动计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摸清锻造产业底数(有没有落后、限制类装备)、明确治理目标,按照“淘汰关停一批、做优做强一批”的原则,重点推进低效产能和高耗能落后设备淘汰,加快退出限制类产能。同步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求对锻造工序采取封闭或者半封闭措施;规模以上重点涉气企业(92户待定企业)要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按照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并加强监管。推动砖瓦行业深度治理,力争达到A级。 |
2024年12月底 |
各乡(镇)党委、政府,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审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李守斌、 李晓明、 杨晓光、 吴建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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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 |
突出抓好经济技术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园区整治,推动工业园区环境品质和清洁生产水平提档升级。抓紧建立健全贯通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
2024年12月底 |
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李守斌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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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升监测能力 |
根据省市统筹安排,完成乡镇8个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全覆盖任务。尽快扩大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面,提升非现场执法和穿透式监管力度。 |
2024年12月底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周铁飞、 李守斌 |
有关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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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 |
加快推进钢贸物流铁路运输专线和忻河铁路改线建设,力争县域内2024年清洁运输比例要达到60%;2025年达到 80%。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淘汰更新时全部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2024年预计更换30辆。同时,扎实推动绿色运输示范区建设,科学实施县城运输线路改线或货车绕行分流,对穿行县城建成区的运输通道实施绕行管控(绕行北外环、宏忻线等),同步优化车辆进出卡口,避开县城建成区或其他环境敏感区。 |
2024年12月底 |
县交通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王世平、 李宏斌 |
有关乡镇、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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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动散煤治理 |
积极推动集中供热提质扩面和清洁能源替代,防止建成区散煤复燃;重点推动城乡结合部及建成区周边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程,今年站点周边一公里实现整体清零。科学合理保障洁净煤供应,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煤。对民用煤销售企业进行不定时煤质量抽查检验,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置。建成区设置4个散煤治理检查点。加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严禁散煤流入。对发现问题溯源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
2024年12月底 |
县住建局、 县市场局、 县能源局 |
梁津健、 兰茂林、 张素峰 |
有关乡镇、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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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8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精细化管控 |
(8-1) 工业企业污染管控 |
要进一步加大企业管控力度。对企业失效和低效的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排查监管,使用氧化法脱硝工艺的(约192套)力争10月底前更换为SCR或SNCR工艺,其他需要更换的及时更换,确保企业脱硝、脱硫、除尘、VOC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并达标排放;对企业偷排偷放和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惩严罚;特别是要加强对水发中玮(定襄)热力有限公司和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92户(待定)企业的监管。 |
2024年10月底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周铁飞、 李守斌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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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以砖瓦、石料、石材加工、商砼等行业为重点,推进粉状、粒状等易起尘物料储存及输送过程密闭、封闭改造,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渣)等工艺环节及非封闭式炉窑,无法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进行作业的,应设置集气罩,根据废气排放特征确定集气罩安装位置、罩口面积、吸入风速等,确保应收尽收,并配套建设静电、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 |
2024年12月底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周铁飞、 李守斌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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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差异化错峰生产,着力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修订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推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和精准管控。 |
2024年12月底 |
县工信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杨晓光、 周铁飞、 李守斌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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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扬尘污染管控 |
道路扬尘污染管控 ①加强站点周边重点道路和扬尘较大路段及城区主次干道、平交道实行保洁循环作业,采取“机扫、湿扫、人工清扫保洁”的工作模式,确保道路无积尘。在不结冰和高温天气情况下加强湿扫、机扫等频次。背街小巷实行洒水和人工保洁作业, 路面、人行道、道牙、树根周围进行全面清扫,每天进行洒水降尘。全天 24 小时根据实际气象条件进行不间断作业,具体情况按照不同季节(春秋季、夏季、冬季)不同方案进行调整。 ②重点关注施工工地出入口周边路段、渣土运输路线、道路积尘路段、村庄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处,杜绝各种积尘死角。 |
2024年12月底 |
县住建局、 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交通局 |
梁津健、 李守斌、 王世平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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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全过程喷雾降尘,实施湿法作业,周边围挡安装喷淋设施,裸露地面土方、散装物料全部使用不低于2000目密网苫盖或喷洒抑尘剂,进出工地车辆全部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对城区公共区域(含停车场)、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露地面,采取覆盖、绿化、喷洒抑尘剂或进行石子覆盖等其他固化防尘措施,减少起尘(集体土地裸土由所涉乡镇负责整治、国有土地裸土由县住建局负责整治、出让土地裸土由土地受让人或产权单位负责整治,国有裸露储备土地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整治)。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同时覆网防尘。物料堆场除覆盖外早晚各进行一次洒水,风力6级以上再强化一次洒水作业,保证不起尘、不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取得合格检测检验报告,排放须达到“GB36886-2018”Ⅲ类排放标准及以上,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道路施工工地,在开挖前应向县政府出具承诺书,承诺必须在挖开地面后完成施工的时间,并在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土石方作业同时采取湿法作业,边喷淋边施工,对裸露土方地面应苫盖到位,实时作业面应喷水保持不起扬尘,各类建筑垃圾不过夜堆放、及时清运。 |
2024年12月底 |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梁津健、 李守斌、 王世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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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扬尘管控 ①加大对城区及过境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未苫盖和沿途抛洒行为的查处力度; ②加大对北外环沿线停车场的整治管控力度,依法取缔一批,整改整治一批,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
2024年12月底 |
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
王世平、 杨振华 |
县市场局、县应急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晋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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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道路交通污染管控 |
①加强解放大街、北大街、文化路、利民街等主要街道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拥堵怠速现象,以减少NO2排放。 ②加强柴油车管控,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高排车辆违规进入禁行区。开展柴油货车常态化联合执法。对县城内柴油货车排放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公路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加大尾气排放抽测、私拆三元催化装置以及冒黑烟车禁行的督查力度,形成常态化路检路查机制。重点用车单位全部按规范要求安装车辆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③及时对建成区、三环路破损路面进行摸排修复。 |
2024年12月底 |
县交警队、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交通局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
杨振华、 周铁飞、 王世平、 梁津健 |
县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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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餐饮油烟污染管控 |
①强化联合整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油烟管控。3月中旬,完成建成区内400余户餐饮经营户的排查;3月底,对产生油烟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运行、不维护清洗以及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店依法予以规范整治; ②6月—10月底,加大重点区域(站点附近)餐饮门店、火锅店、烧烤摊的检查频次,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店外设炉灶、流动经营等餐饮摊点,室内烧烤必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督促相关单位每30天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一次清洗,做好台账记录。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保障油烟污染问题不再反弹。 |
①2024年3月底 ②2024年10月底 |
县住建局 |
梁津健 |
县公安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市场局、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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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露天焚烧污染管控 |
全县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荒草等各类产生烟尘的易燃物,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防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自2024年3月起,持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落实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
2024年12月底 |
各乡镇 |
各乡镇长 |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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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喷涂行业污染管控 |
加大对重点区域内汽修、家具喷涂企业的排查检查力度,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部整改。 |
2024年12月底 |
县交通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
王世平、 周铁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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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散乱污”企业污染管控 |
排查全县各类“散乱污”企业,分类施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特别是要加强对县域内石雕行业的整治和监管。 |
2024年12月底 |
各乡镇 |
各乡镇长 |
县市场局、县工信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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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移动源污染管控 |
加强对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管。建立生态环境、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做到施工工地、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排放控制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倡议有条件的企业更换新能源机械设备。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杜绝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
2024年12月底 |
县住建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
梁津健、 周铁飞、 王世平、 杨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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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严格依法执法 |
统一环境执法尺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对环境问题形成“发现--移交--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及时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
2024年12月底 |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交警队、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梁津健、 王世平、 兰茂林、 周铁飞、 杨振华、 李守斌 |
各乡镇、县委办督查室、政府办督查室、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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