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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8-23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定襄县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定襄县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根据《山西省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3〕9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有关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落实、全县同步推进的整改责任机制,认真对照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目标和时限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督察整改的批示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分类整改、纠正违法违规问题,达到如下目标:对省督察处审核后2022年耕地保护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清单,原则上在2023年12月前完成整改。 

  三、整改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 

  梳理省级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全县存在3个问题。其中补充耕地保护问题2个,往年督察核查未整改到位问题 1个。 

  问题清单下发后,我县整改工作全面展开。印发了《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定襄县自然资源局规范全县耕地开发类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一)新增补充耕地不实问题2个 

  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问题项目2个。位于定襄县受禄乡下零山村,主要是立项前地块坡度大于25度、将不符合要求的滩涂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 

  整改措施:制定了《定襄县自然资源局规范全县耕地开发类项目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把控项目选址的合规性,杜绝在25度坡上、生态红线内、不稳定地块等不宜开发选址的未利用地上选址实施项目。 

  主体责任:定襄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责任:定襄县自然资源局。 

  (二)往年督察核查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核销程序,严格审核标准;二是对未通过核验的具体问题,完善相关资料重新举证并报北京督察局审核销号。 

  主体责任:定襄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责任:定襄县自然资源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开展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进落实“田长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地块。对违法问题突出的重点乡(镇),将采取公开通报、警示约谈、限制用地报批等措施进行问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力推动,彻底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问题清单,专题研究问题整改方案,认真填报督察整改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目标时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整改到位的作出确定结论,向市级提交核销申请和举证资料。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报送核销申请和举证资料,确保督察发现的各项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 

  (三)举一反三,完善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将整改实效作为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注重举一反三,聚集“常”“长”二字,持续完善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对标对表整改要求,系统梳理历年土地和矿产资源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式”开展集中整改攻坚,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强化运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和采矿问题。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抓紧完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和长效督察监管体系,努力推动我县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1.往年督察核查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 

  2.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补充耕地问题清单 

 

  附件1 

  往年督察核查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 

督察年份 

问题 

类型 

 

 

涉及编号 

项目/问题

  识别标志 

问题描述 

土地面积 

耕地

  面积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涉及

  金额 

涉及

  矿种 

地方填报

  是否整改到位 

督察核查情况 

未到位原因分析 

备注 

到位

  情况 

历年耕保督察限期类(上轮督察核查未抽查) 

建设用地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 

忻州市 

定襄县 

晋政地字

  (2017)165号 

关于定襄县2016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未将项目布入允许建设区 

23.25 

0 

     

 

未按要求提供举证资料 

 

整改落实

  不到位 

 

   

  附件2 

  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补充耕地问题清单 

序号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问题类型 

问题描述 

图斑问题

  面积 

问题图斑

  斑数 

到位

  情况 

1 

定襄县 

Z4092120220005 

定襄县受禄乡下零山村

  (一)土地开发项目 

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 

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

  立项前坡度大于25度 

95.08 

1 

 

2 

定襄县 

Z4092120220002 

定襄县受禄乡下零山村

  (二)土地开发项目(分割二) 

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 

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

  立项前坡度大于25度 

75.81 

1 

 


政策解读:《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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