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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1803 | |
发文字号:定办字〔2023〕21号 | 成文时间:2023-07-17 |
发文机关:中共定襄县委办公室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中共定襄县委办公室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3-07-24 |
时间:2023-07-24 来源:中共定襄县委办公室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局、行、社、中心、总公司,各人民团体: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原乡镇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定襄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包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省政府明确由乡(镇)行使的行政职权,共计157项。各乡镇要严格依据清单履职尽责,不得在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职权事项,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我县权责清单管理有关要求,明确各项职权相应承担的责任,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切实厘清县乡职责关系。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行政事务下放到乡(镇),对于确需县乡两级共同配合完成的重点工作,要明晰各自职责和主体责任、配合责任,避免以属地管理为由把责任推给乡(镇),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中共定襄县委办公室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