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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民政局定襄县殡仪馆及火葬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2-17 00:00       大    中    小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民政局定襄县殡仪馆及火葬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定襄县殡仪馆及火葬场建设项目 

定襄县南王乡中霍村 

定襄县民政局 

山西绿洲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有:本项目总占地33亩,总建筑面积8820平方米,其中火化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骨灰整理间建筑面积220平方米,骨灰寄存室建筑面积208平方米,业务区建筑面积880平方米,遗体处理区建筑面积1408平方米,悼念区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骨灰寄存区建筑面积968平方米,祭扫区建筑面积704平方米,集散区建筑面积88平方米,后勤管理区建筑面积114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水、暖、电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85万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 2105-140921-89-01-138021。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遗体火化的废气经尾气净化处理系统处理,15m高排放筒达标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排放限值。祭品焚烧的废气经尾气净化处理系统处理,15m高排放筒达标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3排放限值。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一体机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火化机、水泵、风机、音响等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基础减震;悼念人员的噪声经加强人员管理减少噪音。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办公生活垃圾、祭品焚烧灰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食堂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尾气净化设备的除尘飞灰、废活性炭;设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6077111 

公示时间:2022217-2022221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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