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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3500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2-01-29 |
发文机关: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1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1-29 |
时间:2022-01-29 来源: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6077111
通讯地址: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股
邮编:035400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定襄鹏源能环科技有限公司废钢渣加工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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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审管环保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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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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