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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12-28 00:00       大    中    小     

  2021年12月28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6077111  

  通讯地址: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股

  邮编:035400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关于定襄县振明锻造厂年产29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审管环保发〔2021〕42号

2021.12.28

 

2

关于山西艾斯特耐茨锻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法兰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审管环保发〔2021〕43号

2021.12.28

 

3

关于山西众联科创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00吨锻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审管环保发〔2021〕44号

2021.12.28

 
附件:
1、定审管环保发〔2021〕42号.doc
2、定审管环保发〔2021〕43号.doc
3、定审管环保发〔2021〕4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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