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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7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07-27 00:00       大    中    小     

  2021年7月27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6077111

  通讯地址: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股

  邮编:035400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关于定襄县政兴锻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审管环保发〔2021〕26号

2021.7.27

 

2

关于定襄通卓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00台/套变压器及高低压成套箱柜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审管环保发〔2021〕27号

2021.7.27

 

3

关于定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审管环保发〔2021〕28号

2021.7.27

 
附件:
1、定审管环保发〔2021〕26号.doc
2、定审管环保发〔2021〕27号.doc
3、定审管环保发〔2021〕2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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