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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7-21 00:00       大    中    小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定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定襄县蒋村镇蒋村

定襄县蒋村镇人民政府

山西忻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分两期建设,污泥脱水间、综合楼以及门房为一期、二期工程共用,其余工程内容仅按照一期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设计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曝气沉砂池沉淀池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池-改良A2O-二沉池-混凝沉淀-过滤-消毒”,设计处理能力5000m3/d,除生化池外其余构筑物总变化系数为1.74,生化池总变化系数为1.1;设计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9km,主要沿现状道路敷设,收集蒋村、砂村等村庄生活污水。项目总投资70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本项目由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发改字(2020)10号”文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代码为2020-140921-77-01-003952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场地周边设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出入车辆进行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器+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要求;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进行绿化;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量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车辆减速行驶,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栅渣、沉沙、污泥、生活垃圾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6077111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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