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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06-15 00:00       大    中    小     

  2021年6月15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6077111

  通讯地址: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股

  邮编:0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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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关于山西诚尔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免烧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审管环保发〔2021〕25号

2021.6.15

 
附件:
1、定审管环保发〔2021〕2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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