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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3 00:00 大 中 小
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8日,收到群众反映(D2SX202105070044)环境问题,定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王建峰、县长赵亚静分别作出安排,责成副县长李变平领办,由受禄乡党委、乡政府牵头,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公安局受禄派出所、于家庄党支部、村委会配合展开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受录乡于家庄村,原村书记于俊亭侵占林地50亩,建设养猪场,套取国家补贴;借开发办名义侵占于家庄村的坡地300亩(占用7年),种玉米和谷子,所有收成全归为自己所有;以权谋私,为当地黑恶势力争当保护伞,欺压百姓,把集体财产土地私自霸占,把村里刘和窑的500亩土地
占用。
(二)调查情况
该举报问题区域分布属于农村类;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群众身边属于其他类别。
1、反映“受录乡于家庄村,原村书记于俊亭侵占林地50亩,建设养猪场,套取国家补贴”问题部分属实。
定襄县于家庄养猪场全名:定襄县强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日期 2009年2月3日,法人于俊亭,2011年11月开始养羊,该养殖场实际占地约10亩,位于村老坝沟废弃果园地(非林地),2011年7月承包村老坝沟废弃果园地10亩,承包期为10年,承包费是每亩30元,合计3000元(2011年未及时入账,2015年7月于俊亭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8月4日补交承包费到受禄乡三资账户),2015年开始养猪,目前存栏10余头,属家庭个人养殖,不是规模化养殖,无须办理相关收续,并且在养猪期间一直未领取过养殖资金,反映“受录乡于家庄村,原村书记于俊亭侵占林地50亩,建设养猪场”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2011年强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畜牧业以奖代补规模养殖项目、2013年申报牧草基地建设项目,经由市农业部门验收后拨付资金共15万元,反映“套取国家补贴”的问题不属实。
2、反映 “借开发办名义侵占于家庄村的坡地300亩(占用7年),种玉米和谷子,所有收成全归为自己所有”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反映“于家庄村的坡地”实际为黄墓坡地,位于村西面积约300亩。2011年1月经于家庄村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黄墓坡地向外招商引资开发治理,开发治理后可以耕种的实际面积约100亩,并将约100亩黄墓坡地承包给定襄的李圳,承包期20年,承包费共计2万元。2014年12月李圳将承包地退还回村委会,村委会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村干部会议将100亩土地以每户0.7亩分给村民耕种,反映 “借开发办名义侵占于家庄村的坡地300亩(占用7年),种玉米和谷子,所有收成全归为自己所有”问题不属实。
3、反映 “以权谋私,为当地黑恶势力争当保护伞,欺压百姓,把集体财产土地私自霸占,把村里刘和窑的500亩土地占用”问题不属实。
经定襄县公安局受禄派出所调查,自扫黑工作开展以来,面向社会发布涉黑涉恶线索征集,至今未发现于家庄原书记于俊亭有为黑恶势力争当保护伞的线索。
经调查,刘和窑地位于于家庄村临山荒山地,属于村集体所有,面积约500亩左右,实际可以耕种的山地大约100亩,在2006年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把刘和窑可以耕种的100亩山地承包给本村村民于爱伟,承包期2006年3月到2026年3月,承包费用共计500元,反映 “以权谋私,为当地黑恶势力争当保护伞,欺压百姓,把集体财产土地私自霸占,把村里刘和窑的500亩土地占用”问题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示情况
(一)处理情况
受禄乡党委、乡政府责成于俊亭加强猪舍管理,定时清理尿液及粪便,确保不外排。
(二)信息公示情况
2021年5月13日,在定襄县政府门户网站将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dingxiang.gov.cn/dxxzw/zwgk/jgsz/dxxrmzfgzbm/dxxxzspfwglj/hjbhly/。
三、工作措施
1、定襄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并各支、村委,提高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所有项目、账目要公开透明,让老百姓知根知底,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诉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优化舆论环境,引导群众合法用地,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土地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用地现象的发生。
2、定襄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违法占地行为。
联 系 人:中共定襄县委 郑鑫
联系电话:15135003658
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