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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关于群众反映问题(D2SX202105060073)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5-10 00:00       大    中    小     

 

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7日,收到群众反映(D2SX202105060073)环境问题,定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王建峰、县长赵亚静分别作出安排,责成副县长李变平领办,由受禄乡党委、乡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县林业局、于家庄党支部、村委会配合展开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受禄乡于家庄村,村长岳粉花占用村西北面的基本农田100多亩修建砖窑,进行卖砖,破坏了农田,将田地里的树木卖掉了,用于村里的开支,使村民无法种地。

  (二)调查情况

  该举报问题区域分布属于农村类;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群众身边属于其他。

  1、反映“受禄乡于家庄村,村长岳粉花占用村西北面的基本农田100亩修建砖窑,进行卖砖,破坏了农田”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岳粉花,女,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任定襄县受禄乡于家庄村村委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定襄县受禄乡于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

  定襄县于家庄砖厂位于受禄乡于家庄村西北,法定代表人是曲建平,与岳粉花系夫妻关系,该砖厂环保手续齐全,砖厂所占用土地9.6亩经定襄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乡(镇)村企业事业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2020年6月,该砖厂为了扩建厂外道路,未经批准硬化村集体一般耕地约4亩,形成违法占地。2020年6月6日,受禄乡政府、受禄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联合下达自然资源管理限期整改通知书,2020年7月整改完毕后已归还村集体。未发现材料所反映的占用基本农田100多亩的问题。

  2、反映 “将田地里的树木卖掉了,用于村里的开支,使村民无法种地”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2018年定襄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受禄乡于家庄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做好前期工程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进度,需对于家庄村U型渠两侧树木进行砍伐。后经于家庄村支两委集体会议研究,并报请定襄县林业局、定襄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批准,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共砍伐树木1781余株并出售,出售树款全部进入受禄乡三资中心村集体账,一部分用于补偿村民个人,一部分用于更新补栽树木支出,其余部分用于村内集体事业支出,2019年4月已更新补栽树木2000余株。未发现有致使村民无法种地的问题。

  二、公示情况

  2021年5月10日,在定襄县政府门户网站将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dingxiang.gov.cn/dxxzw/zwgk/jgsz/dxxrmzfgzbm/dxxxzspfwglj/hjbhly/。

  三、工作措施

  1、定襄县委、县政府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并要举一反三,提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

  2、定襄县自然资源局严守土地红线,将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零容忍”,优化舆论环境,引导群众合法用地,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土地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用地现象的发生。

  3、受禄乡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规划、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强化常态监管,增加巡查频次,深入跟踪问效,及时有效制止违法占地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做好土地的有关法律宣传,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诉求。

  联 系 人:中共定襄县委 郑鑫

  联系电话:15135003658

  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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