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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定襄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2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医疗集团,县疾控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疫情防控组密电〔2020〕10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山西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忻疫组发密电〔2020〕6号)文件,制定了《定襄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借章)

  2020年9月4日

  定襄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疫情防控组密电〔2020〕10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山西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忻疫组发密电〔2020〕6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治疗“五早一就地”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有效防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 加强监测预警

  1.加强发热门诊监测

  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全部纳入新冠肺炎监测系统,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尽早发现可疑病例,并务必在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加强环境监测

  市场监管局、卫健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以进口水产品为重点,开展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等物品及环境监测。市场监管局对从事进口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排查和登记备案。批发企业须按进货批次,逐批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由市场监管局会同卫健体局根据报备信息,对进入县内的进口水产品按比例进行抽检,同时加强国内水产品的抽查力度,对来自已发生疫情市场的产品要批批进行抽检。采样频次、场所、商家、品种、数量由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疾控机构共同商定、联合入场落实。围绕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仓储、销售各环节,以进口水产品为重点,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免费核酸检测,检测周期为14天;对接触已发生疫情市场产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检测一次。检测信息每2周向市疫情防控办报告一次。

  3.开展多点触发监测

  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要组织做好人群聚集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教育、民政部门要组织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做好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连锁药店做好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动态监测;通信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做到多点触发监测疫情;县疾控中心要构建预警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在2小时内完成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办发出预警信息;县疫情防控办组织进行风险研判,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

  (二)强化疫情防控

  1.强化人员队伍建设

  组织建立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核酸检测、核酸标本采集队伍,开展疫情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等指导工作。县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医疗资源和布局分别组建不同响应级别的人员队伍,承担防控、救治、服务等相关工作,并统筹做好人员培训和演练,提升队伍能力。要积极培育社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网格员等社区防控队伍。

  2.强化核酸检测能力

  在前期县人民医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基础上,县疾控中心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检测资源,可合理运用混检技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按忻州市日检测量80万人的要求加强我县核酸检测能力,确保一周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提升人员队伍建设基础上,扩大现有实验室建设规模,提高核酸检测技术水平;非疫情时期,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要合理利用相关实验室,开展其他日常检测工作,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

  在坚持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要求。

  3.严格落实集中隔离

  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结合本地实际,仁爱养老院为集中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做到可随时启用。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排查到位:公安、通信管理、工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24 小时完成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尽早筛查出重点人员。管控到位:落实“应隔尽隔”,所有密切接触者务必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在社区指导下对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督导到位:县疫情防控办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宣教到位: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加大针对重点人群的防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争取被隔离观察人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关爱到位:社区、法人单位为被隔离观察人员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和人文关爱,关注被隔离观察人员心理健康,进行心理援助。卫生健康部门要为无症状感染者和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第一时间提供中医药服务。

  4.根据风险等级精准防控

  科学划分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实施方案》(晋疫情防控组密电〔2020〕5号),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等级的区域可调整至乡(镇)、社区,管控区域精准划定至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等最小单元,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管控区域相关信息应由省疫情防控办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教育、民政、司法、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旅、交通运输、火车站、飞机场等部门要强化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防控措施的落实,有力有序做好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堵住疫情输入、传播途径。

  统筹推进多病共防。卫生健康部门9月中旬组织开展医疗、疾控专业人员培训,提升新冠肺炎诊断、报告、调查、采样、检测、治疗、处置能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公众养成“一米线”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提高个人健康素养。卫生健康都门加强对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分析、预警,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鼓励创造条件开展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为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城市生活保障人员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和23价肺炎疫苗,将流感、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交织叠加的风险降到最低。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在中医医师指导下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

  (三)做好医疗救治

  1.做好医疗机构准备

  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在8月底前已完成“三区两通道”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县人民医院隔离留观床位达到5张及以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进一步充实专业力量,做到24小时接诊,做到采样、检测、诊断、报告及时准确。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留观室。

  2.做好患者救治准备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县人民医院做好留观,隔离等工作;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县人民医院做好转运等工作。

  3.严格做好院内感染控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区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决不能让医院成为疫情传播地。各医疗机构要不失时机,加大力度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安全检查等工作,保障疫情期间的医疗需求。

  (三)夯实物资储备

  工信、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有关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建立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应当满足30天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转运、处置处理设施准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保障。物资储备均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完善军地、部门、区域、城乡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务必于9月底前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并完成相关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

  (二)严格防控督导

  县防控领导小组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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