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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573 | |
发文字号:定卫健体发〔2020〕43号 | 成文时间:2020-08-18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2020-09-26 |
时间:2020-09-26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市政府和卫健委、县政府和卫健体局要求,加强对我县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持续规范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管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县级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辖区内市级负责以外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申报和纸质文本两种形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版、网址:www.zybwhsb.com)进行注册,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单位注册地址与作业场所地址不一致的应分别按照县、乡、村、门牌号详细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内容开展情况按照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要求开展落实。
三、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申报工作。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是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也是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认真填报,落实责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加大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信息虚假的,应先停业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做好汇总,及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及时收集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本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分别报送市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市级政府将对各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0350-6022881, 18235062756
定襄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