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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时间:2024-10-10 17:06       大    中    小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号)文件精神,通过试点项目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在我县8个乡镇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现面向全县公开、公正择优选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主体,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范围和环节 

  全县8个乡镇实施,2024年机耕环节进行托管作业。 

  2、补助标准 

  2024年机耕作业环节中央财政补助每亩23.5元。 

  3、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机耕作业环节实施完毕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合格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二、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联合社、服务型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三、报名条件 

  1、经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已颁发特别法人证书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2、专业服务组织承担项目的,应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服务组织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机作业能力和植保防护能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合作社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6、所属作业机车发动机功率在120马力以上,并自愿安装农业部门选定的哈工大惠达农机精准作业监测终端; 

  四、报名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加注意见,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征信报告、开户许可证、近期银行流水等有效证件到定襄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五、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由项目主体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 

  六、报名须知  

  (一)定襄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申报表 

  (见附件)  

  (二)申报地址:定襄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共5天。 

  联系人:赵振飞  18295867272 

  陈建宏  15935006238 

  定襄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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