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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思想,特别是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承接,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设,落实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精确瞄准、精细管理,保证资金的精准、安全、高效使用,确保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精准。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引领项目库建设,对标贫困县脱贫摘帽指标、对标贫困村退出指标,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精准解决突出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立项,精准规划到村、到户、到人。

  ---坚持群众参与。项目确定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扶贫项目入库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认同感和获得感。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落实“三公示一公告”,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实现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公开化运行。

  ---坚持动态管理。扶贫项目库根据脱贫攻坚进程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完善,有进有出,不符合实际需求的项目及时调出,需实际实施的项目及时纳入,真正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建成见效一个。

  二、项目库建设

  (一)建设范围。全县9个乡镇和155个行政村。

  (二)项目类别。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按照 “五个一批”的扶贫开发工作路径,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社会保障兜底、劳动力转移就业、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脱贫、金融扶贫及资产收益等,储备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项目。

  (三)基本内容。入库项目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责任单位、建设规模、计划投资额度和筹资方式、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

  (四)入库流程。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要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扶贫项目库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依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科学合理编制本县扶贫项目库入库指南,按照“村级(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流程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1、村级(项目单位)申报。 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在认真分析本村(贫困户、贫困人)致贫原因、资源优势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初步意见及绩效目标,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申报项目,并在村内公示后上报。

  2、乡镇审核。乡镇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减贫绩效目标等进行初审,初审并公示后,按项目类别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县级行管部门确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应支持的资金规模后报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

  4、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及资金规模,审定入库项目及资金匹配。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公告。

  5、省市备案。省市在接到县级上报备案的扶贫项目后,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入库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项目的选择及入库项目要素的填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入库项目逐级退回整改。对跨村、跨乡镇项目可分别由乡镇、县统一规划,按上述流程申报入库,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市、县(区)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超前谋划,扎实推进。省市两级要加强对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督促指导,结果运用。县级要统筹协调安排,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负责本县项目入库的最终审定。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把好审核关,提高项目入库质量。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参与工作,在项目库建设和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强化公告公示。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流程,严格执行“三公示一公告”的要求,开展项目入库工作。项目入库的“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结果分别由村、乡、县公示,县级将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入库条件的扶贫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 10 天。

  (三)统筹协调推进。2018年 6月底前要完成2018年计划实施项目的入库工作。2018 年 11月底完成 2019年、2020年项目入库工作。今后每年 11 月底前根据减贫任务和提前下达到县的资金额度,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确定下一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库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单位及时采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绩效等信息,并录入系统管理。

  (四)严格监督评价。各乡镇要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落实情况的总结,及时上报、推广项目库建设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纳入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并作为资金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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