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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8906 | |
发文字号:定贫指办发〔2018〕24号 | 成文时间:2018-06-10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襄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 发布日期:2018-06-10 |
时间:2018-06-1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定襄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已经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
定襄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通过信息公开促政策公平和结果公正。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告公示应遵循主动、真实、全面、及时公开的原则,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告公示对象
资金范围:本区域投入脱贫攻坚的各类扶贫资金,包括但不 限于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其他财政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专项基金,政策性收益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
项目范围:使用上述资金安排实施的扶贫项目。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外,所有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要主动予以公开。中央、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第四条 公告公示主要内容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二)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
(三)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及项目的实施情况,按要求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 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等。
(四)脱贫攻坚规划。经省、市、县各级政府批准实施的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予以公告。
(五)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 实行村、乡、县三级公示。经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
(六)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经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批准后,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七)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县、 乡、村三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缋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八)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九)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 12317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公开。
(十)其他需公告公示的内容,包括各类扶贫政策措施及补助标准等。
第五条 公告公示方式
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都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 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开展公告公示。
(一)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乡(镇)、村级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政务公开栏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进行公告公示。扶贫项目启动实施后,对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动态公示。
(三)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项目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总投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建设规模、 完成时间等内容。
(四)创新公开方式,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 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和知晓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作用,走村入户,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宣传及信息的公开,防止“一贴了之”。
第六条 公告公示时间
(一)公告公示信息资料要长期保留,实现信息常态公开、
长期公开。
(二)县级在接到上级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文件后, 要将资金分配及项目安排结果及时公开。
(三)乡(镇)、村及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县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及批复的扶贫项目后,要在扶贫项目建设前和竣工验收后分别公告公示。
(四)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第七条 公告公示监督
(一)各级各部门在公告公示过程中,不得拒绝公开,不得暗箱搡作,不得公开虚假信息,不得缩短公开时间等。
(二)公告公示单位对群众反映有关扶贫资金使用或项目实 施中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建立台账,认真调查核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向群众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署名的,应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本人或单位。对发现公开问题不整改及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公告公示的内容以及必要的影像资料等要存入扶贫项 目档案。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对扶贫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要将公告公示落实情况纳入检查,凡是未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的扶贫项目一律不得竣工验收。
第八条 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纳入到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及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省(市)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模板
2、 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模板
3、 县 村 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模板
4、 扶贫项目公示牌参考模板
附件1:
省(市)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参考模板
根据《定襄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 年 资金(第 批)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二、分配原则
三、分配结果(简述)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可作为附件)
五、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模板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___级下达我县 资金 万元,根据《定襄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经 会议研究决定,按照 资金分配方案,现将年 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二、分配原则
二、分配结果(简述)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可作为附件)
注:县级资金分配情况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不得层层切块 下达。项目建设情况公开由项目单位公告公示。
五、监督电话
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
年 月 日
附件3:
县 村 项目情况
公告公示参考模板
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经 批复实施的 项目公示如下,公示期为 天(不得少于10天),从 到 。如对该项
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乡镇以上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1、项目名称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3、项目建设地点
4、项目建设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
6、项目预期绩效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8、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9、受益贫困户名单
年 月 日
附件4:
扶贫项目公示牌 参考模板
年度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总投入 万元,其中,扶贫资金 万元,统筹整资金 万元,.......,群众自筹 万元。
建设规模:
建设标准:
受益人口: 户 人,其中,贫困户 户 人。
主管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